10月10日晚,法学院献礼“65周年校庆”高端学术系列讲座第七讲“公司法的商法精神”在文泓楼报告厅开讲。该讲座诚邀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保树教授担任主讲人,围绕“公司法的商法精神”这一主题为法学院师生进行深刻讲解。我校法务部部长雷兴虎教授主持此次讲座,法学院全体商法老师作为嘉宾到场聆听了本次讲座。

我院雷兴虎教授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王保树教授便表示适逢我校校庆之际开展此次讲座满怀喜悦之情,并对我校将学术活动作为校庆活动的中心予以高度评价。随后,王教授以“商事立法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成为发展最迅速的发展部门”为切入点,向大家简要阐述了商人、公司与商法精神。讲述中,王保树教授围绕“商人与商法”、“公司法精神与商法精神”“公司法、商法组织法、商法间的相互关系”三大关注点展开了全面介绍。重点讲述商人并非等同于商事主体,二者区分的关键则在于营业资格的取得。提及公司法与商法关系时,王保树教授强调了二者的一致性,他将公司自治比作商法自治“高高举起的一面大旗”,借此提出“公司法体现商法精神”的科学观点,并浅析了该精神的体现在推动营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王保树教授发表演讲
解决了商事立法问题,王保树教授转而对商法的思维进行解读。他通过解释商法思维的概念向大家说明了“思维并非简单的逻辑模式”,并结合中国的股权转让的实际问题分析了商法思维的重要意义。继而,王保树教授从商法思维的着眼点出发,用历史的眼光看待英国格拉斯哥造船厂的破产,重点突出了商法思维在关注企业健全体的维持中扮演的角色。

现场同学提问
王保树教授指出商法发展的现代化不仅要适应中国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且要着眼于经济全球化,还要关注不同的利益主体和社会责任,注重效率的价值追求。最后,王保树教授以“建立商法的和谐体系,制定商法的通则性法律”的美好展望结束讲话。

现场同学提问
在讲座互动环节,王保树教授还同在场师生就社会关注的商法的企业化问题及学术界呼吁的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等相关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探讨。雷兴虎教授也对于王保树教授的到来和他带给法学院师生的学术盛宴表示诚挚的感谢。
(文字 谭晨辰 樊月 摄影 喻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