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法学院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举办了通识课建设暨“通人文、宽口径、厚基础”教学理念研讨会,法学院副院长胡弘弘教授,通识课“环境的法律保护”的负责人高利红教授及其他各通识课程负责人和主要授课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法学院副院长胡弘弘教授主持会议
会议由胡弘弘副院长主持,她首先对我院自2010年起每年通识课程的申报情况作了通报,并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具体背景情况做了简要概述,说明了本次会议旨在集思广益,共同讨论如何促进通识选修课程的建设以及通识课程体系的完善。同时希望与会者紧扣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应用性复合型法律事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建设分享经验,探索新的拓展形式,发表创见,实现“通人文、宽口径、厚基础”的教学理念。
院长助理李栋副教授分享经验
院长助理李栋副教授结合自己教授通识课程的经验与在座老师分享了校内“专题讲座”和涉外“学术讲座”多种授课模式的综合运用,同时响应会议宗旨,也提出了包括出版知识读本,将课件转化为书本专著,结合“卓越”计划增加通识课程数量以及增强课程实践性等意见。
开有“环境与法律保护”通识课的图书馆馆长高利红教授则强调通识课程在名称上一定要与相关专业课区分开来,通识课更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高利红教授还针对目前通识课程面临的问题,提出申请“共享课”以及创建真正具有“特色”的通识课程的建议。
图书馆馆长高利红教授提出建议
会议讨论十分热烈, 陈会林、黄勇、韩桂君、江浦、李培峰、罗鑫、陈敬刚、刘桂清、丁丽红、李修琼等各通识课程负责或任课老师积极分享了自己教学过程中的经验以及面临的各种问题,并放眼于通识课程的未来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与会者除了对出版通识课程读本的构想表示一致认可,还对通识课申报的职称条件是否应该降低、建立校一级的“通识教育中心”的必要性、通识课的授课对象是否需要限制、通识课的课程名称如何修改、通识课授课老师的自我提升等进行了探讨。
会议现场
胡弘弘副院长总结发言,肯定了会议中提出的问题的重要性,并结合“卓越计划“的宗旨阐述了通识课程建设和改革的大纲性建设思路,最后称赞了与会老师对课程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并表达了对与会者感谢。
(文字:尚宵 苏恒瑶 摄影:喻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