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02浏览次数:181

 1030下午,法学院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研讨会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顺利召开。副院长胡弘弘教授主持本次会议,法学院党委书记蔡明辉莅临指导,黎江虹副院长作为深圳基地联络员以及其他各基地的联络教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法学院副院长胡弘弘教授主持会议  

作为基地建设的主管副院长,胡弘弘教授以当前我院基地建设现状为切入点,强调了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的重要性,也率先提出了对拓展基地建设的思路,强调实习带队与日常互动相联系,强调制度化建设和一事一议相结合,不宜局限于一种方式、一个阶段。

蔡明辉书记强调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不仅要以各实习基地与我校的感情为基础,更要以学生生活和工作发展为根本。黎江虹副院长首先肯定我校法科学子的优秀实力,并表示要将有限的项目经费用于有意义的地方,在已有感情的基础上,开拓新的方式,达到更好的建设。邓烈、杨勇萍、张作华、李栋、赵强、郭倍倍等老师纷纷提出一些具体形式,互相探讨其可行性。与会者对继续走出去保持肯定的认识,同时也主张请进来的思路。

党委书记蔡明辉发言

蔡明辉书记最后指出实践教育基地是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是大学生了解社会和国情、接触司法实践的桥梁,也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保证。我院要结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实际找出校外法学教育基地建设需要完善的方面。

会议现场

我校法学院在法学教育教学中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相结合”的教育理念,将法学实践教育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的重要环节。此次研讨会既是对我院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的中期汇报,也是一场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的研讨会。此次会议将进一步推动我院“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和发展,也必将促进法学院和司法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法学人才新机制的发展。

 

(文字:尚宵 樊月 摄影:喻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