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中国民商法高峰论坛系列讲座第十五讲在文泓楼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特邀澳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唐晓晴教授担任主讲人,法学院副院长麻昌华教授、校法律文化研究院副院长郑祝君教授担任评议人。讲座由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徐涤宇教授主持。
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徐涤宇教授主持讲座
唐教授从私法自治的起源流变、价值基础、表现形式与关联网络四个方面对私法自治原则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唐晓晴教授首先指出,私法自治虽然为各国法学学者所认可,但是对它的释义却始终没有达成统一的观念。为了充分理解私法自治的真实意思,唐教授分析了私法自治的产生和发展。他从关注历史的角度出发,阐释了罗马法、注释学派、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对私法自治原则形成的影响。从罗马法到近现代民法的发展,私法自治原则的形成经历了从意志论到意识自治,再到私法自治,最后成为私法自治原则制度的过程。在学界,许多学者认为私法自治原则是从罗马法起源的,而
唐晓晴教授演讲
讲到私法自治原则的价值基础时,唐教授认为私法自治的基础和根据是个人主义。同时他强调,法律原则是整个法律体系的轴心,具有价值的适切性和内在的统一性。而且,各原则之间没有层次高低之分。私法自治之所以能成为一项原则,具有规范性和补充性。最后,唐教授进一步辨析了私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等其他原则的区别,为同学们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式。
郑祝君教授进行评议
法学院副院长麻昌华教授进行评议
现场同学提问
讲座现场
(文字:黄亚 胡墨 崔琳娜 摄影:喻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