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彰显我校“人文化成,融通创新”的研究生教育培养特色,促进研究生开展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研究,结合我校2014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需要,本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的“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重点资助以《经济学导论》、《管理学导论》和《法学导论》为代表的研究生“三导”课程建设。通过项目建设,积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我校研究生的课程体系,逐步形成由“三导”课程、方法论课程、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课程、跨专业选修课程等组成的功能完善、各具特色的研究生公共选修课体系。现就“研究生精品课程(三导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申报范围
“三导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范围为面向我校全体硕士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名称为《经济学导论》、《管理学导论》、《法学导论》的研究生公共选修课。
2.课程要求
课程名称:《经济学导论》、《管理学导论》、《法学导论》;
课程属性:研究生公共选修课;
学分、学时:3分、51学时;
开课学期:每学年的第1学期(2014年9月需能够开课);
开课对象:“三导课程”面向我校全体硕士研究生开设,非经法管专业研究生必须选修一门,经法管专业研究生可以自愿选修非本人所在学科专业的三导课程;
开课数量:能同时开设3-4个课堂,满足我校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修读需要。
3.对申报者的要求
项目申请人一般为该课程主讲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要求有稳定的授课教师队伍,2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授课人。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材料提交至文治楼509.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1),同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和教案参考本科模板)。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三、立项与经费资助
学校将给与每门获得立项的课程,建设经费3万元(分三次拨付)。建设效果良好的课程,将针对教材建设事宜另行给予专项资助。
法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