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法学院特制定法学专业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第一条复试工作组织规则
(一)复试工作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进行。
(二)各专业导师组负责实施复试工作。
(三)复试可以成立若干复试小组,由导师组负责人为每一个复试小组指定一名小组组长,由小组组长主持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要求统一。
(四)每个复试小组应当配备至少一名秘书。
第二条复试小组成员构成条件
(一)每个复试小组由3-4名导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须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特殊情况下具有博士学位教师也可参加复试小组。
(二)复试小组人员应品行良好,没有违法记录。有妨碍公正录取行为者,一经发现,此后五年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三)复试小组成员无亲属参与本专业科目当年考试。如有亲属参加本专业科目当年考试的,应主动回避复试工作,如果没有回避,一经发现,此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第三条复试工作规则
(一)复试应当严格按照公正的程序操作。
(二)复试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法学院各专业均按招生计划人数1:1.2的比例进行复试。
(三)复试老师不得随意离开复试场所。
(四)复试小组秘书需认真作好复试记录。
第四条复试程序规则
(一)导师组在复试前三天要确定复试试题和复试形式。复试内容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应按期准时进行,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单独安排复试。
(二)在复试正式开始前,由秘书向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介绍复试小组成员。考生对于复试小组成员的身份有质疑的,可向专业导师组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提出,导师组应就质疑做出明确答复。
(三)介绍教师完毕后,学生根据抽签顺序,回答复试提问。回答问题方式(例如即问即答、或考生抽题后有3—5分钟准备时间等)由各专业组自行决定。
(四)考生回答问题之后,复试小组人员可以就复试试题进行追问,也可以就其他专业问题提问,但不得询问与招生录取工作无关的问题。
(五)考生回答完毕后退场,由复试小组成员,结合考生的表现,即时、当场评分。
(六)复试工作结束后,导师组应及时将复试情况表及其他书面材料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第五条复试日程和地点
复试时间为2014年4月9日-12日,具体安排为:
时 间 | 复试工作安排 |
4月9-10日 | 考生报到,进行资格审查,交纳复试费 |
4月10日(14:00-17:00) | 学术型考生笔试:南湖校区文添楼标准化考场内 |
4月10日(18:00-21:00) | 专业学位考生笔试:南湖校区文添楼标准化考场内 |
4月11-12日 | 面试,文添楼标准化考场内,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通知 |
4月10-11日 | 体检(其中4月10日、11日上午7:00开始抽血项目) |
4月14日(下午17:00前) | 学院在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纸质拟录取名单经学院领导签章后交交研究生院 |
4月15日左右 |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湖北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的“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复试结果 |
复试包含笔试(150分)和面试(70分)。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考生和推免生)均要交纳复试费和体检费,即复试费100元/人、体检费35元/人。复试费由学院在资格审查时统一收取。体检费由学校医院收取。
法学院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安排以校医院的通知为准。
第六条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所有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考生、推免生、文澜夏令营优秀营员)均需参加复试;推免生(含文澜夏令营优秀营员)只需参加复试中的笔试,无需参加复试中的面试。推免生(含文澜夏令营优秀营员)以参加复试中笔试且及格为录取条件。
2014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1:1.2) | ||||||
专业 | 非专项计划招生指标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人数 | 少干计划 | 复试分数线 | 少干复试人数 |
法学理论 | 23 | 349 | 28 | 2 | 312 | 2 |
法律史 | 28 | 325 | 34 |
|
|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38 | 343 | 46 | 2 | 314 | 2 |
民商法学 | 58 | 345 | 71 | 6 | 304 | 7 |
诉讼法学 | 43 | 351 | 53 | 4 | 302 | 5 |
经济法学 | 61 | 351 | 75 | 2 | 310 | 2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15 | 363 | 18 | 1 | 323 | 1 |
国际法学 | 58 | 349 | 71 | 1 | 292 | 1 |
合计 | 324 |
| 396 | 18 |
| 20 |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第七条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及说明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考生和推免生)资格审查统一到学院办理。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等文件要求,学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要求所有复试考生在复试阶段提供学籍或学历证明材料。现就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考生须交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和1份复印件、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部门红章);非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提前毕业应届本科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的正式文件(带文号,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三)提交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四)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须加盖有关公章(见附件)。
(五)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提交)。
(六)提交1份《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打印,另行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开通)。
未提交或未按时提交《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消复试资格。对于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复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待确定后另行在网站上通知。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法学院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