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4年教学实习动员大会顺利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26浏览次数:177

6月19日下午,法学院2012级教学实习动员大会在艺体中心隆重举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国媛,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仁寿法庭副庭长李之良回到母校为即将参加实习的师弟师妹传授经验。

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副院长胡弘弘教授,教务办主任付晓老师,实习带队老师顾蓬老师及2012级全体辅导员出席此次大会,我院团委书记、2012级辅导员李晓老师主持大会。

 

 

徐涤宇院长为本次动员大会致辞。徐院长将即将到来的实习类比于学徒式教育,指出这种情景式教育能够寓教于工作,通过模仿、学习和参与进行技巧的训练,同时因其强烈的身份属性,从而使此类活动易于形成稳定的师徒关系,而这些正是大学教育所缺乏的。他呼吁学生主动争取机会,将其从形式主义转化为真正的情景式教育。胡弘弘副院长从本次实习的特点、实习纪律要求及实习报告的撰写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说明,指出要关注细节,树立高标准高要求,希望同学们能够在实习中学有所思、学有所成。

 

 

随后,刘国媛主任从法律人的角度讲述了司法机关中实习应该注意的事项。她结合现实中她所接触的实习生暴露出的问题,分别从实习礼仪、实习生的基本素养和良好的习惯三个方面展开讲话。她说:“实习中不仅要注重着装和行为礼仪,还要有强大的内心和良好的态度。”她多次提到法科学子应该持有法律价值观,坚持公平正义,运用法治思维参与实践。

 

 

李之良庭长则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和同学们分享了他的宝贵方法。他将法院实习界定为三个境界:了解现状、发现问题和参与办案,其中参与办案是最重要的环节。他建议,在实习过程中要多做少说,保持适度热情,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保证实习的效果。不仅如此,他还通过生动的现实调解案例,给我们提供了实际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法,如请求权基础分析法、诊疗式分析法等,帮助我们做好实习准备。

培训会持续了三个小时,与会的全体同学态度专注,为师姐师兄的经验传授所吸引,时时爆发一阵阵掌声。同学们纷纷反映,这次实习动员大会意义极大,受益匪浅。

 

 

李晓老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安排了实习报告、实习期安全问题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