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任命肖崇明为法学院党委书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01浏览次数:318

6月27日下午,校组织人事部部长杨红侠代表校党委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宣布法学院党委书记任免决定:经校党委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任命肖崇明为法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兼副院长(正处职),免去蔡明辉法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兼副院长职务,任命蔡明辉为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兼)(正处职)。


会议由校党委张中华书记主持。法学院院长徐涤宇、原党委书记蔡明辉、现任党委书记肖崇明,法硕中心主任杨宗辉,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王均平,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法学院副院长麻昌华、黎江虹、张红、胡弘弘,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袁桂君、潘丰文,院长助理江河等参加会议。

张中华书记表示此次人事任免是校党委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他充分肯定了蔡明辉书记在任期间作出的成绩,对其能力给予高度评价。他说,“蔡书记参与法学院工作将近十年时间,对法学院作出了巨大贡献,与在座各位建立了深厚友情”,同时,他指出“蔡书记出任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是出于学校廉政建设的需要。”他强调,学校非常重视法学院的发展,对此次接替人选也给予了相当的重视。校党委决定任用肖崇明同志出于多方面考虑,肖书记具备法学专业背景,积累了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同时有着广阔的国际视野,能够与院长保持良好的沟通,相信其能够胜任院党委书记一职,也希望大家能支持他的工作。


随后,徐涤宇院长代表法学院领导班子发言。他说,法学院坚决拥护校党委的决策,他代表法学院感谢蔡明辉书记为学院的多年付出,对其任期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达了希望蔡书记继续关注和支持学院工作的愿望。徐院长还表示,肖崇明书记的加盟,将为法学院各项事业的建设增强动力。


原党委书记蔡明辉不无感慨地说,“在法学院工作的多年,我最大的收获是有了一帮志同道合的朋友,非常感激在座各位对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法学院经过几代人的薪火相传,有着丰富的积淀,相信法学院在未来的日子里,将愈加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