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东教授谈中国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11浏览次数:200

11月6日晚,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在我院文泓楼报告厅举办了一场题为“中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讲座。我院经济法系雷兴虎教授、经济法学系陈晓星副教授作为嘉宾出席。民商法系温世扬教授担当主持人。



讲座伊始,温世扬教授用简洁的语言向我们介绍了到场的各位老师。同时他也对赵旭东教授时隔十几年再度来到我院举办讲座表示感动。



赵旭东教授很感谢能有此次办讲座的机会。他首先介绍了2013年的公司法修改内容,其中包括最低资本限额取消、有限制认缴转为无限制等。他认为草案的正题不同于以往的复杂程序,2013年的草案出台得十分迅速,以致引起学者们的一些抵触情绪。其中引人深思的是:草案通过的程序是由当地工商局先进行具体改革,随后国务院确认,进而人大确立立法。“在当今中国以依法治国为背景的前提下,这样做是十分不合时宜的,尽管效果还不错。”赵旭东教授如是说。而在立法目标和价值取向方面,赵旭东教授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政府制定的公司法时间虽短,但是,所起到的效果却是巨大的。例如,草案降低了注册公司的标准,让它不再是有钱人的专利,这便使得公司数量大量增加,进而增加劳动就业,最终带动社会经济共同发展。这正缓解了我国GDP下降的趋势。



评论人雷兴虎教授在随后提到,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基石和核心,必须得到贯彻落实。而2013年修改的公司法,是一种颠覆式的修改,大量内容被改变。他指出大刀阔斧的改革固然是好事,但是,中国在公司法资本制度方面的改革,更应该任重而道远,脚踏实地。




陈晓星教授也讲到,公司法制度确实会对中国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而在大刀阔斧的改革中,也应该注意理性思考。他更希望中国的改革能稳步推进,这样也更容易得到学者们的支持。




在讲座尾声,同学们与赵旭东教授进行互动,赵教授为同学们一一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