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主题:关于制定民法总则的思考
主讲人:崔建远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持人:麻昌华教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 湖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时间:2015年4月25日19:00—21:00
地点:文泓楼报告厅
崔建远教授简介: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民法学的研究。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检察院咨询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荣获第二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清华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清华大学教书育人奖,清华大学良师益友称号等。
主要研究成果:《合同责任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 1992 年版)、《准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论争中的渔业权》(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合同法总论》(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年版)、《物权法》(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版)、《物权:规范与学说》(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1年版)等专著;与他人合著《合同法》(法律出版社 2007 年第4 版。合著者:于淑妍、王轶、王闯、王成、申卫星、杨明刚、韩世远、薛文成)、《债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合著者:韩世远)等10 余部;发表《“四荒”拍卖与土地使用权》(《法学研究》 1995 年第 6 期)、《无权处分辨》(《法学研究》 2003 年第 1 期)等 160 余篇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