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学期高层次学者短期讲学:《案例研习方法》选课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7浏览次数:118

课程名称:《案例研习方法》

课程类别:任选(每课时计0.3学分)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在实践与创新培养环节,研究生须至少修完10个学分。其中毕业实习为必修选项,计4学分;其他项目为选修。

我院针对本院硕士生采用听课计课外学分的方法,每课时计分为0.3学分(因学分数最终必须为整数,故最终核算时四舍五入计算)。如有需要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听课时提前到场携带本人一卡通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在前排工作人员处签到登记,以此为据计算课外学分。

选修要求:

该课程为公开课,欢迎全校各学科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研究生前来听课。为配合民商法学专业课堂教学,建议民商法学研一、研二的硕士生到场进行学习。

主讲教师: 

冯文生,最高人民法院法研所《人民法院案例选》编辑部主任,高级法官。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美国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Philadelphia)法律硕士(Master of Laws)学位、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学位。

李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现任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曾任院长助理、学位分委员会秘书。2008年度北航蓝天新秀。2005-2008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2-2005年就读于清华大学(法学博士);1995-2002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本科、硕士)。2008年5月开始任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课程安排:

授课教师

冯文生

李昊

授课时间

6月7日(周日)

8:30-11:30

6月9日(周二)

8:30-11:30;14:30-17:30

 

上课地点:文泰楼模拟法庭(三)

考试安排:任课教师确定

课程简介:

该课程由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副院长黎江虹教授倡导发起的,为克服课堂教学偏重理论讲授,学生缺乏案例分析的能力,邀请国内顶尖级法学案例编纂与研习的学者为我校法科学子开设的案例研习课。

该课程第一讲由四川大学张家勇教授领衔主讲,近期陆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实务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的学者来我校讲授该课程。

课程要求

(1)按时到课,积极参加课堂讨论;

(2)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手机关机或静音。

本课程向全校各层次学生开放,也欢迎本科学生参加。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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