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和平:依宪治国需坚持的几个理念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02浏览次数:106

讲座主题:依宪治国需坚持的几个理念
主讲人:董和平 教授 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
主持人:王广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讲座时间:62日(周二)1900-2100
讲座地点:文泰楼 模拟法庭(三)

主办单位: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系
主讲人简介:
   董和平,男,1963年生,陕西省大荔县人,著名宪法学家,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宪法学协会理事、山东省宪法学研究会顾问。乌克兰哈尔科夫大学兼职教授。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8篇,获国家级、省部级、校院级奖励24,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课题。

19989月至19999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52月至5月,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高级研究学者;20081月至7月,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123月至9月,瑞典隆德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宪法学原理,中国宪政改革问题,中亚国家宪政制度,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