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晚,“反思行政法上的责任”主题讲座在文治六楼会议室举行,此次讲座的主讲人为法学院方世荣教授。我院副院长胡弘弘教授,理论法学系张继成教授以及我院部分研究生均参加了此次讲座,张青波副教授担任讲座主持人。

方世荣教授通过列举干部不作为缓作为、行政审批程序复杂、行政官僚死板等问题来引出讲座的主题——行政法责任。在谈到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关于行政责任的指导思想时,方教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公正原则是第一原则,严格原则是第二原则。”对于公正原则,方教授解释道:其是由过错责任原则、过罚相当原则、责任自负原则、比例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等具体原则所构成。

围绕自己对于行政责任的中心观点——“责任配置不能过于苛刻”,方世荣教授提出了现实中急需反思的一系列问题。首先是存在于实体责任中僵化的领导责任和机关连带责任、以结果论责任的无限责任机制、不均衡的后果责任。在程序责任方面,方教授提出了法院审查程序落实困难、行政执法中相对人的行政责任与主体的行政责任配置不均衡等问题。方教授结合新《行政法》与自己的亲身经历对这些问题逐一加以论述,并指出这些问题的存在将导致法律正当性被质疑、道德体系与诚信体系被冲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被制约等严重后果。

在谈到以上问题的改善措施时,方世荣教授给出了诸如以终身责任为导向、取消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建立改革创新的试错机制、按照比例原则简化证明程序、取消一切与达成目的无直接关系的环节等建议,并着重论述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互动环节,张继成教授就行为与责任之间的联系、法律责任适当性以及立法科学性等问题提出独特的见解。胡弘弘教授认为讲座 “逻辑性强,从题目到内容都值得学习”。张青波副教授对自由心证与行政规则体系完整性进行了质疑。同学们踊跃提问,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