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学习成绩优秀、品德良好、家境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自2011年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资在我院设立“中伦助学金”。现将2015年 “中伦助学金”评选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2级、2013级、2014级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资助10人,每人2000元;根据中伦律师事务所各办公室业务需要,获奖同学通过申请将有可能获得在中伦各办公室2-3个月的实习机会。
三、申请“中伦助学金”需具备的条件
1、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学生;
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3、所学必修课均取得优良成绩,2014—2015学年成绩在年级排名前30% ;
4、在籍注册正式就读的家境贫困的学生,其中家境贫困是指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最低可支配年收入水平;
5、具有对学业和事业的敬业心和兴趣。
四、申请“中伦助学金”需递交的材料
1、“中伦助学金”申报表(附件1);
2、个人简历(中英文);
3、成绩单和年级排名;
4、个人评语(由本人撰写,由班主任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签字认定);
5、师长评语:班主任或教授评语并签字;
6、发表的论著(如有);
7、获奖证书(如有);
8、户口所在地或校方出具的家庭年收入或家庭人均年收入的证明。
注:以上材料请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或彩色扫描件
五、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提交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
2、年级根据学生申请的情况和中伦助学金的评选条件确定初评候选人名单,其中2012级6人,2013级3人,2014级3名,共12名。
3、各年级须于2015年11月1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法学院学办,电子材料(每人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支撑材料以“姓名+材料内容”命名)及汇总表(附件2)同步发送至郝新春OA处。
4、法学院学办进行审核后,11月20日之前将12名学生资料提供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根据法学院提供的12名学生资料确定10名受助学生,公布评选结果,发放助学金。
法学院学办
201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