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5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3-09浏览次数:303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16〕2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办法》(中南大学字〔2005〕25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发布的 《关于做好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法学院2015级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肖崇明  徐涤宇

   组员:胡弘弘  袁桂君   教师代表(3人)

   工作人员:付晓、蔡虹、郝新春 

二、调整修读专业名额分配

法学院2015级可申请调出名额为105人,可接收调入名额为35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修读专业:

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 已修课程有不及格且成绩绩点低于3.0的;

3、 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的,如文澜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4. 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的。

四、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应向我院提交以下资料: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审批表》)(纸质版)

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一份(原件、纸质版)

3、大学期间其他可证明综合素质的材料(复印件、纸质版)

以上材料按顺序依次装订。

五、考核评分标准

调整专业综合成绩=第一学期平均成绩*40%+调整专业笔试成绩*20%+调整专业面试成绩*40%

六、申请转出工作安排

法学院2015级学生依据申请转入学院调整修读专业工作要求,备齐所需材料,于3月2日17:00之前交至法学院教务办。

七、申请转入工作安排

1、提交材料

3月4日16:00之前,各学院将《申请调整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版及电子版、申请学生的纸质版材料交至法学院教务办.

2、资格审查

法学院2015年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调入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于3月7日16:00将名单在法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3、转入考核

3月10日(周四)下午,法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笔试(大学语文、大学英语)。

3月15日(周二),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学校分配的调入名额内,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底依次录取。

4、法学院公示

5、3月21日,学院将拟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部。

6、咨询及举报方式

部门:法学院教务办

地点:文治楼505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方式:88386096

                                        法学院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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