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系主任及科研机构工作会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7浏览次数:174

3月3日下午,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党委肖崇明书记,副院长黎江虹教授、胡弘弘教授,各系系主任及各科研机构负责人于文治楼六楼会议室开展工作会议,主要总结2015年度各项工作成果,并讨论2016年度的工作目标。会议由徐涤宇院长主持。



会议伊始,徐涤宇院长对我院完成2015年度各项工作指标总体情况予以肯定。在通报我院2016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时,徐院长着重提出了:加强课堂教学监督管理、实行各类活动“一会一报”制度以及加强科研项目申报成果发布管理等内容。其次,他就2016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进行阐述。在教研方面,保证达到目标要求,例如确保C刊论文数目,确保课题立项资助经费达标等;也要加强我院一流学科建设。“对于本年度即将开启的第四轮学科评估,则应从“四个案例”入手,凸显我院特色与优势”,徐院长强调道。此外,针对人才引进,徐院长阐明应当主要依靠院系内部力量主动发掘人才,并提出“正式聘用教师”、“3+3模式”、“师资博士后”三种任用模式。




黎江虹副院长从四个方面展开总结硕博工作。第一,开展听课制度,硕博组组长每学期听课次数要达到四次,真正起到督促作用;第二,确定硕博培养标准方案;第三,通报最新的博士培养制度及教授申请博导标准;第四,提出对导师组建设问题的具体要求。




规范纪律与制度是重中之重。关于本科生教学工作,胡弘弘副院长提出要强抓试卷检查、课堂通报与到课率。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不能代签以及教学水平评价制度要严格核准也是需要凸显的注意事项。然而严谨中更不能失活力,教学与科研并不冲突,她鼓励积极申报教学研究成果和获奖情况。

徐涤宇院长对提高教学水平方面作补充说明,学院鼓励选派教师访问名师学者,并提倡开展特色课程。徐院长特别强调教学与科研并不矛盾,要做到二者兼顾。

最后,肖崇明书记向在座人员强调应当遵守境外、国内学者来访讲学程序,并传达教育部即将进行重科研轻教学检查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