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二)

发布时间:2017-09-06浏览次数:554

各位考生:

根据校研究生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复试已确定事宜公布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徐涤宇

   副组长:黎江虹      

   成员 :高飞    樊启荣    邓烈    蔡虹    高利红    徐汉明    陈柏峰  武乾    王广辉

2、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肖崇明

副组长: 袁桂君 

组员 :江登琴   肖志远   李晓

    监督电话:027-88386061

二、各专业拟招录计划数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该专业招生计划总数

推免生招生计划数(2015年10月已录取)

统考生招生计划数

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

复试比例

复试人数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

030109

国际法学

60

7

53

0

1

120%

65(含1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

030101

法学理论

24

3

21

2

0

120%

27(含2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

030102

法律史

28

2

26

0

0

120%

31

4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8

6

32

3

0

120%

42(含4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5

030106

诉讼法学

43

10

33

0

0

120%

40

6

030107

经济法学

63

14

49

1

0

120%

60(含1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7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5

2

13

0

0

120%

16

8

030105

民商法学

58

29

29

3

0

120%

39(含4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9

0301Z4

社会治理法治

4

0

4

0

0

120%

4

 

三、复试分数线

1、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6年各专业非专项计划招生进复试人数计算公式为:

本专业复试人数=(非专项招生计划数—本专业推免人数)*复试比例

注:最后的复试人数遵循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相同分数线上有多人,多人均进复试。

2、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6年法学院各专业非专项计划招生复试比例为1:1.2

3、各专业复试分数线(非专项计划)为:

专业

复试分数线

国际法学

355

法学理论

350

法律史

32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41

诉讼法学

350

经济法学

35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54

民商法学

365

社会治理法治

328

4、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5、复试形式:复试满分220,其中笔试150,面试70分(专业知识25,外语听说能力25,综合素质20)。

四、复试日程安排

时  

复试工作安排

3月25日上午8:00-12:00

考生报到。地点:南湖校区文治楼前。

3月26日上午8:00-11:00

笔试:南湖校区文添楼、文泰楼标准化考场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月26-27日

面试:南湖校区文添楼、文泰楼标准化考场内,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月27-28日

体检(上午7:00开始抽血项目),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和学校医院通知为准。

注: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未尽事宜后续会继续通过法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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