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mas D. Barton: 法律的三种时态: 思维与实践

发布时间:2016-04-14浏览次数:44

法律的三种时态: 思维与实践

 

讲座主题:法律的三种时态: 思维与实践

主讲人:加州西部法学院 Thomas D. Barton教授

时间:2016年4月17日(周日) 晚上19:00——20:30

地点:文治楼6楼会议室                     

主讲人简介Thomas D. Barton, 任职于加州西部法学院,是该法学院的正教授,拥有Lousi and Hermione Brown 教授头衔。加州西部法学院坐落在加州圣地亚哥市,是圣地亚哥历史最悠久的法学院。

讲座提纲:法律问题可以用三种不同“时态”来表述:过去、现在、

未来。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过去时态在法律思维中占主导地位。这三种时态都与以下几点息息相关:处理法律问题的模式和方法;成功解决法律问题所需的技能;以及思维方式。因此,如果我们在讲解法律的时候太过于依赖过去时,那么我们就会忽视现在时、将来时的重要模式和方法、技能以及思维方式。 

 

介绍加州西部法学院

主讲人:吴莲莲

时间:2016年4月17日(周日) 晚上19:00——20:30

地点:文治楼6楼会议室 

讲座提纲:为本科生或者研究生提供加州西部法学院的信息。介绍三种求学方式:一个学期的短期学习,本科生可以在暑期参加;一年的法学硕士项目,这个项目针对本科或者硕士是法学学位的学生;三年的法学博士项目,这个项目适合任何有本科学位的学生,不限专业。以中英文双语的方式做这场关于加州西部法学院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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