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9浏览次数:289

    根据近期学位工作的安排,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法学院毕业论文答辩预计从五月中旬开始持续至五月底。各专业具体的答辩时间待论文评阅结束后经导师组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论文评阅事宜。未参加盲评的硕士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于2016年4月28日下午五点前提交十本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其中三本送给老师进行论文评阅,二位校内老师,一位校外老师;其余七本用于交付参加答辩的老师提前审阅以便答辩提问)。参加盲评的硕士研究生待论文盲评结果出来后打印七本最终定稿论文交付参加答辩的老师审阅,5月5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提交论文规格的要求。

    1、学生提交的纸质版论文必须经过本人导师同意(由本人导师亲自在十本论文之中的一本封面上签署“同意提交评阅参加答辩”的意见);

    2、民商法学专业未参加盲评的同学论文要全部送交校外进行线下盲评,所以民商法学同学十本论文中要有三本论文隐去本人和导师信息按照盲评要求打印三本送交校外老师进行盲评;导师不能在盲评版的论文上签署意见。

    3、除民商以为其他专业按照通知的,打印十本论文,无需隐去本人和导师信息进行评阅。

    4、三月份盲评结果五一之后公布。

    三、论文答辩后会有二次检测和省学位办抽评环节,请同学们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