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罗马第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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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第一大学法律系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为执行2016年4月11日签订的总协议,并考虑到双方间文化和科学的进一步互惠合作。达成以下合作:
第一条:
科学及教育的合作应在以下领域内开展:
(1)罗马法;
(2)民法典的编纂;
(3)法律渊源;
此类合作应在平等和互惠的基础上执行,经过双方同意,保有未来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的机会。
第二条:
为了实现第一条的目标,科学和教育的合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施:
(2)参与研究项目;
(3)组织科学会议、研讨会以及开设协定中规定的课程;
(4)交换科学信息和论文。
第三条:
为了达到前述条文提到的目的,在与预算一致的情况下,可促进教职人员互换。成员方要保证承担所在方学者(客座教授)的往返旅行费用。与双方大学以及东道国现行有效规章一致的情况下,停留期间费用将由东道方大学承担。在上述条件下,学者交换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基于互惠原则进行。
第四条:
在计划性活动的前两个月,双方大学中参与项目的学者应与对方大学联系,交换有关程序、时间以及其他与执行该项目相关的一切必要信息。
双方负责此项的责任人员分别是:罗马第一大学Oliviero Diliberto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徐涤宇教授。
项目负责人:李俊
联系方式:1397117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