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硕

发布者:董星仙发布时间:2020-05-31浏览次数:22121


姓  名:
 张硕  (副教授)
性  别:
 男
系  所:
  诉讼法学系
专  业:
 证据法学
学  历:
 研究生 
学  位:
 博士
硕  导:
 
博  导:
  
E-mail:
 1009700321@qq.com
职  务:
 

教育经历

20089-20126月 湘潭大学法学本科

20129-20156月 湘潭大学法学硕士

20169-20196月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

个人简介 

张硕,男,内蒙古赤峰人,中共党员。20196月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师从著名证据法学家张保生教授;同年进入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合作导师为汪信砚资深教授;20234月,进入吉林大学法学院工作。20247月调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为证据法学与循证治理。曾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行政法学研究》《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项目等课题多项。独自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曾获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项。

社会职务

  

研究方向

  证据法学、司法文明

开授课程

证据法

科研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应急行政决策证据制度研究”(主持)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青年项目“监察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范体系研究”(主持)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行政违法取证行为的司法审查研究”(主持)

论文著作    

《人民司法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传承、创新与发展方向》,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6期。

《行政诉讼中的裁判事实如何生成?——基于事实认知层次的分析》,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22年第4期。

《监察案件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体系:法理解构与实践路径》,载《政法论坛》2020年第6期。

《监察过程中的公安协助配合机制》,载《法学研究》2019年第2期。(第二作者)

《论行政非法取证行为程序性制裁——兼评<行政诉讼法>43条第3款》,载《河北法学》2018年第9期。

《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困境与出路——以218份裁判文书为样本》,载《行政法学研究》2018年第4期。

《论行政公益诉讼证明标准》,载《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荣誉奖励 

第二届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博士后

工作经历

20198月至20234月,就职于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20235月至20246月,就职于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47月至今,就职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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