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的相关要求和学校年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国际化建设,提升教师队伍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现启动2017年度校“百万工程”(含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资助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现就做好本次选拔推荐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强调并通知如下:
一、申报校“百万工程”(含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资助项目人员选拔范围及条件
1、本次选拔包括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岗位在职人员);其中教师一般应是学科专业骨干教师或承担、即将开设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业课教师;管理人员必须是一线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或行政管理人员。
2、申请人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讲师或中级以上职称;教师须在校工作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邀请函和拟派出时间计算);管理人员须在校工作满三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中原已受校“百万工程”(含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资助出国人员须回校工作满5年,其它项目资助出国人员须在校工作满2年。
3、申报人员申报相关项目时必须符合相关项目的年龄、学历、工作资历条件和外语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详见);
二、选拔和推荐办法
申请校“百万工程”项目的人员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出国进修申请表》(申报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资助项目还需填写《青骨项目申报个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的入学通知书(含意向性邀请函)和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向学院提出申请。
根据历期推荐选拔工作实际,为保证出国研修与教学单位学科建设紧密结合,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并加强派出工作的计划管理。本次推荐选拔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学院的推荐和外语水平能力的考查,以切实提高出国研修人员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三、推荐名额和上报材料
按各学院在职教师人数比例,一般1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0-3名,1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0-4名;另管理人员由各单位直接推荐申报,学校综合确定名额。
个人提交材料包括:《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出国进修申请表》、《青骨项目申报个人情况汇总表》,邀请函、在研项目、外语水平等证明。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在申报时必须具有在研(未结项)的科研项目,且项目内容与拟研修国外大学专业、导师密切相关,并提供详细具体的研修计划;
2、申报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资助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且邀请出访时间在2017年12月之前);
3、申报人员在申报前须安排好个人工作和生活时间,且确定好研修大学及导师。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4、下列不员不能再次申报: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需要重点强调的是:自2017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仅4月份受理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申报,9月份不再受理申报和补报,因此原预计下半年申报或派出的人员也必须在4月份进行申报,且申报时须满足或完成上述申报条件。
请拟出国研修的教师按上述要求进行申报,并将申报材料于2017年3月9日前送交法学院科研办公室(文治楼501室),学院将根据申请人平时工作表现和学科、专业建设、科研的实际需要和本单位教学安排情况提出具体推荐意见,按推荐名额将汇总排序推荐名单报人事部。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出国进修申请表
附件2:青骨项目申报个人情况汇总表
法学院科研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