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生: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12〕1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创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学术成果交流等工作。其范围为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具备实施条件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社会实践项目和发明创新项目。结合我校学科和专业特点,具体包括:研究论文、调查研究、实验项目、创意设计、软件设计、创造发明以及其他符合计划原则要求的项目等。
结合我校近两年“大创项目”的实际情况,2018年我院推荐名额为:国家级项目20项,校级项目20项。
二、实施原则
(一)兴趣驱动。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研究和创新过程。
(二)自主实践。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项目方案、自主完成项目方案、自主管理项目方案。
(三)重在过程。注重“大创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业训练方面的收获。
三、申报对象
(一) 申报者应当为我校 2015 级、2016 级、2017 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新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初步创新创业能力及较好素质,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和实验方法的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研究和实验、撰写研究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工作。
(二) 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三)为进一步培养同学们的法律实践能力,促进法学实验实践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和持续发展,学院鼓励同学们积极申报关于法学实验实践教学方法、方式的体验与评价,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与法律职业素养养成之关系,以及其他与法学实验实践教育相关的创新性项目研究。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咨询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文治附楼306,88386986)
四、申报要求
(一) 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探索性、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相结合。
(二) “大创项目”原则上以团队申报,每个申报项目须指定负责人1名。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由负责人向所在学院申报,团队最多为5 人,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负责人向校团委(创业学院)申报。
(三) 为保证项目质量,项目不得交叉申报,即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三个及以上“大创项目”。已申报2017年“大创项目”或所申报的2016年“大创项目”验收不合格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近两年来在“挑战杯”、“博文杯”等科研项目中担任主持人且未结项的学生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四)申报项目时必须作好实施规划。已立项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申请放弃终止。确有特殊原因申请放弃终止的项目不得作为推免及各项评优时的加分条件
(五) 项目指导教师必须为我校专业教师。申报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曾作为“大创项目”的指导教师,其所指导的2016年项目有无故终止或验收不合格记录的,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
(六) “大创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必须完成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五、资助经费
(一)国家级项目,资助经费为 1 万元/项。
(二)校级项目,资助经费为 0.5 万元/项。
(三)资助经费问题根据学校财务政策另行通知。
六、推荐名额及要求
(一)本次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额分配以各学院 2015、2016、2017级学生总人数所占比例以及2016年“大创项目”验收不合格项数进行综合确定。跨学院合作项目只占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一个申报名额。创业训练项目不单独向学院分配指标,由校团委(创业学院)综合评定。各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详见《2018年“大创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各学院(含创业学院)按等额推荐,自行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按评审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国家级项目和校级项目。
(三)各学院在推荐评审时,要求各申报项目组作出相应承诺,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出终止项目的实施。学校今后将强化对“大创项目”的结项考核,并将结项优秀率、合格率作为下一年度“大创项目”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七、申报程序
(一) 2018 年3月26日-4月26日,由学生自由组合项目团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并仔细阅读学校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南大教字〔2012〕11号)(见附件2)及其他相关文件,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一份,见附件3),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年级,各年级以年级为单位于4月26日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暂不需要电子版)、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交至文治616。
(二) 4月28日—5月12日,各学院组织“大创项目”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所有申报项目均须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填写评审意见,确定本单位推荐立项项目,并予以公示。
(三) 5月15日-5月26日,学校将组织“大创项目”专家对项
目进行复审并公示,项目公示后,予以正式发文公布。国家级项目5月26日报教育部。
联系人:法学院学办88386016文治楼616
法学院教务办 88386096 文治楼505
附件2: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南大教字〔2012〕11号).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