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07-28浏览次数:1804


为了规范毕业论文撰写工作的各个环节,保证毕业论文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我院对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管理规定如下:

一、关于毕业论文开题

1.学生可自拟论文(设计)题目,但须符合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要求,并经指导教师同意。题目选定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学院备案。

2.学生选定题目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查阅参考文献,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本选题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状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开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即可开始撰写论文(设计)。学生应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定稿。

二、关于毕业论文写作

毕业论文的撰写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针对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开展学术研究,提倡学术争鸣,并符合下列要求:

1.观点明确,概念清楚,结构严谨,论证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2.毕业论文由题目、中外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参考文献等部分组成。

毕业论文题目字数不得超过20个汉字,题目过长时可设副标题。

中文摘要500--800字,并附有35个关键词。

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10000字。文中各层次序号依次用“一、”、“()”、“1.”、“(1)”、“”等标注。

论文注释不得少于20个,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注释的编号每页从起重新编号。

参阅著作3部以上、论文1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外文资料。

3.使用学校统一制作的论文(设计)封面,并填写有关栏目。论文正式文本应使用宋体小4号字,A4幅面的纸张打印。

毕业论文写作期间,学生应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并按照指导教师要求认真修改,直至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定稿,方可参加论文查重检测及答辩。

三、关于毕业论文答辩

1.查重通过后进入答辩程序:重复率检测结果低于15%的同学,方有资格参加各系安排的第一次答辩。重复率检测结果高于15%的同学,需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在第一次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向论文所在系申请第二次查重,各系将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再次检测,如查重通过,可参加第二次答辩,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提出再次答辩申请的同学,不能参加第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仍未通过的学生需申请延期毕业。

2.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补正程序:第一次答辩不通过的同学,可在第一次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向论文所在系申请第二次检测,如果查重通过,可申请参加第二次答辩,如不通过,不能申请参加第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未通过的同学,学院本学期不再安排论文答辩,学生需申请延期毕业。

3.论文未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各系答辩小组应拒绝接收学生进入答辩程序。

四、关于毕业论文成绩

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给予的书面建议成绩和答辩的实际情况综合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总评成绩。书面建议成绩和总评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标准如下:

1.优秀毕业论文(成绩90分以上)的基本条件:

1)选题紧密联系社会实际或学科前沿问题,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2)开题报告、论文摘要、目录、正文、脚注、参考文献、字数等各项内容完全符合学校规定的写作规范要求;

3)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翔实可靠,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对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有独特见解和创意;

4)中外文字表述准确流畅,标点符号、计量单位使用准确;

5)答辩时能够准确流利阐述论文主要内容和回答问题;

6)论文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较大的应用价值。

2.合格毕业论文(60分以上)的基本条件:

1)选题基本符合要求,有一定的价值;

2)开题报告、论文摘要、目录、正文、脚注、参考文献、字数等各项内容基本符合学校规定的写作规范要求;

3)能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正确,论述有理有据,结构基本合理,有自己的见解;

4)文理通顺,文字表达比较准确;

5)答辩能叙述出论文的主要内容,回答问题无原则性错误;

6)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

五、关于毕业论文归档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定稿、《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一并装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与提交检测的论文一并由学院归档保管,期限为四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18417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