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8级本科生:
为着力培养熟谙我国国情并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精英人才,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我院拟继续开展“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遴选工作,面向全校招录大一新生。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学生遴选办法(试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第29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现将有关遴选事项说明如下:
一、遴选对象与计划
遴选对象为我校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公安类学生、艺术类学生、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和文澜学院学生)。
遴选计划为30人。
二、遴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度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自主学习能力强;
(二)对法学专业抱有浓厚兴趣;
(三)语文、数学、英语任意两科高考单科成绩符合以下条件者:语文120分以上,英语130分以上,数学140分以上。“以上”含本数。
上述成绩以卷面满分150分为标准。部分省市卷面满分若不为150分,则按相应比例折算。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9月7日——9月1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报名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法学院,南湖校区交至文治楼505办公室,首义校区交至中南楼211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学院按照遴选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名单,并于9月12日公布。
(三)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拟于2018年9月15日(周六)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90人的面试名单,于9月17日上午公布。
(四)面试。面试于2018年9月18日(周二)上午8:30开始,主要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知识结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以及个性品质等。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需在考核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身份证和一卡通进入考场,逾期不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遴选资格。
(五)公示。9月19日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3天。
(六)公布。公示无异议,院党政联席会审核,报学校批准后予以公布。
(七)咨询电话:027-88386096。
四、遴选监督机制
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招录工作,监督电话:027-88386001。
五、注意事项
招录后续有关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拟录用结果等情况均通过法学院网站、法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通知或公示,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报名申请表.doc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