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广东省律师协会成功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者:法学院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18-11-05浏览次数:1188

通讯员(陈润 罗露瑶 郑文莉 顾佳羽 杨云帆 陶悦 席冰蕊)1031日上午,我校法学院与广东省律师协会成功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召开座谈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波,秘书长叶港,副总监事汪腾锋,秘书长助理肖圣军,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春晓,秘书处、行业发展部副主任吴学明,法学院院长徐涤宇,院党委书记肖崇明,党委副书记刘筱彤,律师与公证学院执行院长王永强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肖崇明书记担任本次会议的主持人。



会议分为两项内容:签约仪式以及战略合作座谈会。会议伊始,由徐涤宇院长致辞。他强调本次活动是双方友好合作,共商发展大计的见证,是深化合作的重要体现。紧接着,徐院长又介绍了我校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优质的教育资源。在讲话中,他指出,我院和广东省司法厅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同时也与广东省律师界保持着双向影响力。他希望参与研修培训的青年律师学员们积极学习技能,保持好鄂粤两地的交流传统。



王波副会长作为曾经的中南大学子故地重游,借此机会表达了对母校的怀念与期待,同时也真诚地祝愿本期研修班的顺利开展。他要求参与研修培训的青年律师们把握机遇,以多种方法广泛地展开学习,在学习中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与其他学员互帮互助,将广东省律师的最佳形象留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随后,双方代表签字、合影留念。徐涤宇院长与王波副会长分别代表双方在合约上签字并交换文书,于台前合影留念。

汪腾锋副总监事对此发表了监督意见。他再次强调了参与研修培训对青年律师发展的重要作用。他提到,本期研修培训具有小规模和高层次的双重特点,以名校对接精英,对双方的交流发展意义重大。他对培训班的顺利开展表示了热切期盼,并指出本期研修培训的顺利召开和双方领导的重视密不可分。

稍作歇息,会议进入第二阶段。叶秘书长首先从律师授课、学校要求、社会要求几方面入手结合双方的合作形势进行总括介绍。他强调了律师作为老师在授课方式和地点上的灵活性,以及在其党中央司法部高要求下的表率作用。



王永强院长则细化了协议内容。针对律师来我校任讲师及导师的职能分工问题,双方就二者的不同要求展开讨论。王院长认为讲师侧重于课堂效果,导师更侧重于科研要求。徐院长则以我校双导师制度为例,补充说明了学校对导师时间上的投入要求。

针对学生实习问题,双方展开进一步讨论。肖志远副院长强调了以律所为单位的校外实习基地在品牌及质量上的高要求。他结合以往经验,阐述了广东律所在开拓学生视野以及锻炼带队老师能力上的优越性,并期盼其向我院输出高质量人才,以求达成共赢。

刘春晓、汪腾锋重点阐述了律所对律师的迫切需求以及与学校合作的必要性。他们希望通过与学生更紧密的互动来选择更加合适的求职者,构建一个更加灵活有效的人才选择平台。刘书记据此详细介绍了我校的毕业生流向以及职业选择的问题,双方就人才选择的时间、形式等达成共识。



会议尾声,王波副会长对我院与广东省律师协会签订协议表示感谢。他追溯双方合作的历史渊源,结合现阶段广东省的律师需求及我校的优质资源展望双方合作的广阔前景。同时,他也感谢了我校在广东工作的律师们为其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的巨大贡献,希望双方可以建立良好、持久的合作机制,加强交流,培养更多的法律界精英。至此,会议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