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行政党支部开展十一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8-11-09浏览次数:728

通讯员(宋春江 汪 利 麦晓晴)118日上午,法学院党委行政党支部召开十一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委书记肖崇明、副书记刘筱彤、党政办公室主任李晓及党支部所有党员参与本次活动。活动由支部书记侯竟主持。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按各议程进行。第一项议程,现场收缴党费并由组织委员报告到会情况;第二项议程,全体起立,奏唱国歌;第三项议程,重温入党誓词;第四项议程,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



会议学习阶段首先由党委书记肖崇明传达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来我校宣讲的全国教育会议精神。他指出,做好新时期国内教育工作,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教育的重要使命;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



司志莲同志带领参会党员同志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文件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在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新时期进行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为全国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出更高的工作要求。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加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破除发展瓶颈制约。强化政策保障,健全脱贫攻坚支撑体系。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脱贫攻坚。

白雷同志带领参会党员学习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湖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的动员会会议精神。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重要决策部署,督促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重大举措。会议认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要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党组织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情况,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脱贫攻坚过程中,为如期实施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紧抓扶贫领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讨论阶段,党委副书记刘筱彤、党政办公室主任李晓分别联系本支部近期的学生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等进行了讨论,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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