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法学基金是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和王泽鉴教授捐赠发起设立的旨在奖励优秀学生、扶持学术发展的法学基金。为奖励在民商法学习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江平法学基金特设立江平民商法奖学金。本院现根据江平法学基金章程,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一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2020年度)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名额为32名,每名奖金10000元。其中,中国政法大学学生15名,清华大学法学院学生3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生2名,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2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2名,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2名,华东政法大学学生2名,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2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2名。
二、本院奖励对象
本院2名名额,奖励对象为本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三、申请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法学专业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学生;
(二)已修读下列民商法课程中的四门课程:
民法学(1)、民法学(2)、民法学总论、债法总论、合同法学、侵权行为法学、物权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商法学、破产法学、保险法学、公司法学、证券法学、票据法学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
1.其中民法学(1)或民法学(2)或民法学总论或债法总论或商法学在90分以上(含90分);
2.其中有两门课程的成绩均在90分以上(含90分);
3.其中有三门课程的成绩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
四、申请程序
2020年11月9日17:00之前向学院提交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申请表及学习成绩单,纸质材料交至文治楼506黄朋涛老师处。
五、评选程序
(一)初试
初试时间初步确定为11月15日,与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校同步开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申请的本科生统一参加考试,以客观题为主要题型,与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校初试内容相同,考试范围覆盖民商法课程的基本内容。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人选。
(二)复试
复试以当堂考试或开放式讨论的形式进行,题型以主观题(包括案例分析和论述题)为主,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定
评选工作小组将两轮成绩加总,根据成绩名次评选出2020年度江平民商法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江平民商法学基金会审定。
(四)领奖
获奖学生由本院教师带队赴中国政法大学颁奖典礼现场领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