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法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博士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及进入综合考核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时间为4月17-18日,各专业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待后续通知。
咨询电话:027-88386659
法学院
2021年4月9日
发布者:张申鹏发布时间:2021-04-09浏览次数: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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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博士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及进入综合考核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时间为4月17-18日,各专业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待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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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