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团组织有关规定,为严格规范团员管理,我院2021级新入学研究生团员,须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转入组织为湖北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21级新生临时团支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一)。
联系电话:
刘婧 15623235009
万语 15123417841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发布者:宋程发布时间:2021-05-24浏览次数:1415
根据上级团组织有关规定,为严格规范团员管理,我院2021级新入学研究生团员,须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转入组织为湖北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21级新生临时团支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一)。
联系电话:
刘婧 15623235009
万语 15123417841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