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9浏览次数:4155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附件2),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2017号)(附件3)和《关于开展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附件4)的相关规定,本院将开展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为了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免资格的审核、推免指标的分配及推免名单的确定。法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学生推免资格审核、综合考核以及候选人的确定。

二、推免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推免工作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本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查,以学生历年学习成绩为考察重点,同时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核。本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要全程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三、本院今年的推免生名额另行通知(预计9月初下达),现先计算学生加权平均成绩、科研、艺体及社会实践总分,并进行排序。

四、为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维护招生单位公平竞争、科学选择,本院推免名额不作“校内”和“校外”的校别区分,且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完全分开进行。

五、推免生的推荐条件及程序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20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院在不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修订)》(附件5)开展本次推免工作。

六、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教学〔200614号)第十四条第七款“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的规定,我院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生不再有单列指标,将纳入综合考核指标。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厅〔20153号)(附件6)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南大学字〔201915号)(附件7)文件规定,学生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工部、人武部、教务部审核,经本院组织考核后可以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一次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经本人申请,学工部、人武部、教务部审核,经本院组织考核同意后,可按照有突出培养潜质的人才申报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其指标单列;退役大学生符合学校和学院推免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学工部、人武部、教务部审核,经本院组织考核同意后,优先考虑。本院如有符合以上条款并达到学校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可直接列入本院推免名单上报。

八、母语为非汉语的民族学生(含汉考民)指标单列,推免资格由学工部和学生所在学院酌情综合评定,报校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

九、凡申报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学生,请参照本学院推免实施细则中关于特殊人才推免的相关规定。

十、高考语种为小语种的学生,其语言考试分数标准认定问题由学校专项工作小组进行认定。(附件8

十一、有关课程成绩计算的相关说明:

(一)成绩计算范围为第一至第六学期所有已修课程;

(二)成绩计算方式为所有已修课程的初次考试成绩(包括排名、专业主干课、英语、数学类课程);

(三)课程成绩计算可四舍五入;

(四)大学英语课程计算为大学英语(一)(二)(三)三门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五)奖励分最高25分封顶。学院推免实施细则中对各加分项有详细规定,按照本院推免实施细则严格执行。

十二、推荐工作时间及上报材料要求

(一)94---7日下午五点前,学生提交推免申请表、获奖证书等材料;

注:

1、上交材料的时间

20219月7日下午5点前没有提交申请表并上交材料的,之后不得补交材料或变相报名。

  1. 上交材料的内容与装订要求

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附件910),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材料原件、申报材料复印件,特殊人才还需提交3名教授联名推荐信原件及学生相关证明材料,以牛皮纸档案袋封装。

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于一张A4打印纸上,有需要的,可以添加水印,例“仅供本次推免报名使用”。

材料原件需按照如下顺序排列,并用燕尾夹夹好成册: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附件9、附件10-特殊人才使用),大学1-6学期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公开发表的论文及其他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奖励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排列顺序应当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附件910)中“奖励情况”填写顺序一致。

复印件需与原件顺序一致,用燕尾夹夹好成册。

牛皮纸档案袋,要求在封面填写报名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粘贴材料原件目录,目录内容与顺序应与原件一致。特殊人才推免需在封面上另行标注。

(二)98---13日,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奖励分,进行综合审核并排序及公示;

(三)913---15日,学院公示推免生名单并上报教务部。

(三)学校审议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四)后续工作

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系统”完成推免工作和网上报考录取工作。网报环节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88386706,黄老师)。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docx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20〕17号).pdf

附件4、关于开展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修订).pdf

附件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7、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考小语种学生推免资格申请表.docx

附件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 (1).xls

附件1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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