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洪

发布者:董星仙发布时间:2020-05-11浏览次数:7675

姓  名:
刘大洪(教授)
性  别:
系  所:
经济法学系
专  业:
经济法学
学  历:
博士研究生
学  位:
法学博士、博士后
硕  导:
博  导:
E-mail:
liudahong2000@163.com
职  务:
经济法学博士生导师组组长

教育经历

  

个人简介

刘大洪,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后;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1993年通过国家法律职业(律师)资格考试,获法律职业(律师)资格证书。1994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8年破格晋升为教授,2011年受聘为改革开放后湖北省首批国家二级教授(我国目前人文社会科学类最高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组组长,经济学院法经济学博士生导师;湖北经济学院校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历任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科研处副处长、研究生部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党委书记兼校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校“211工程办公室主任;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党委书记。

长期从事经济法教学与研究,作为中宣部、教育部遴选的全国七名经济法专家之一,参与编写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马工程)重点教材《经济法学》。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法商研究》等法学权威核心刊物及其它法学类、经济类、综合类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16篇,文章多次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登或全文转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教育学专项)“教育领域的公权和私权关系研究”,司法部课题“中国经济法的经济分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研究”,湖北省社科基金重点课题“规范市场秩序法律问题研究”,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重大课题“互联网经济的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创新研究”、重点课题“中国反垄断制度改进的路径选择与实践展开”等20余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研究。获国家级、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5项。出版著作、教材、工具书(个人专著、合著、主编)等51部。被著名经济法学家李昌麒教授评价为“为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发展添上一笔笔浓墨重彩”中青年学者之一(参见李昌麒:《发展与创新:经济法的方法、路径与视域——我国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的理论的贡献》)。学术历程以《在经济与法的交点上:记刘大洪教授》为题收入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编写的《海阔天高—中国经济法(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第一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科研成果被国务院法制办、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湖北省人大财经委等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采用。

兼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行为法学会名誉会长。受聘为湖北省委首聘法律顾问、政协湖北省委法律顾问、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湖北省法官检察官专家遴选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法治环境监督员等。先后担任西南政法大学、中南大学、山东财经大学、贵州大学兼职教授。

2001年被美国孟菲斯大学邀请,出席了在美国举行的中美法学教育研讨会2002年赴台湾、香港、澳门作学术交流;2004年赴意大利、法国、奥地利、希腊作学术交流;2007年赴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作学术交流;2010年再赴美国、加拿大作学术交流,2011年赴英国作学术交流;2013年赴德国作学术交流;2015年赴瑞士作学术交流;2019年再赴英国作学术交流。

2021年入选湖北省委政法委、湖北省法学会推荐宣传的“法学教育十大代表人物”。被《中国百科学者传略》及《湖北省社会科学界名人》(第3卷)作为名人收录。

社会职务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行为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共湖北省委首聘法律顾问,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湖北省法官检察官专家遴选委员会委员,上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经济法律战略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西南政法大学、中南大学、山东财经大学、贵州大学兼职(客座)教授等。

研究方向

经济法 企业公司法 法经济学

开授课程

   《经济法学》《经济法专题》《经济法案例研习》《可持续发展法》《阅读指导》

科研项目

  

论文著作 

  

荣誉奖励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

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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