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彭东城)2021年12月5日,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武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五届破产法珞珈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120报告厅召开。来自全国各地高校、法院、管理人机构和金融机构的专家学者和实务人员,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参与了此次会议,共计超过1.5万人在网上观看会议直播。
开幕式后,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韩长印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曹守晔教授、张善斌教授分别以“破产法修订的原则”“预重整制度的构建”“完善破产法治,促进高质量发展”“个人破产嵌入现行破产法的路径”为题作了主体发言。在随后进行的单元中,来自理论与实务界的各位嘉宾围绕破产审判实务、破产重整与预重整制度研究、企业破产法的完善、个人破产制度研究等专题展开热烈讨论。
我院经济法系陈晓星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彭东城、舒静薇、邓鑫、程燕喃,本科生胡雅雯等应邀参会并提交多篇会议论文。陈晓星老师担任会议第一单元“破产审判实务”的与谈人,就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适用条件、破产案件审理期限过长等问题作了精彩的专业点评。硕士研究生彭东城在会议第二单元“破产重整与预重整制度研究”中,就“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新生债务的性质探究——基于功能主义的分析”这一主题进行发言,得到与会嘉宾的积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