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国家留学网公布《2022/2023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通知》。现将互换奖学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序号 | 类别 | 条件 |
1 | 年龄 | 本科插班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为18-35周岁之间 |
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为50周岁以下 | ||
2 | 学历 | 本科插班生为本科二年级(含)以上 |
其余为大学本科(含)以上 | ||
3 | 外语 | 熟练掌握英语或荷兰语 |
4 | 邀请信 | 申请时已获得荷兰高校正式入学通知或荷方导师正式邀请信 |
二、基本情况
(1)2022年全年资助规模为25人/年,含往年利用该奖学金且2022年仍继续享受奖学金的在荷中国学生。
(2)留学期限:一般为12个月;攻读学位人员按荷方高校学制确定。
(3)资助期限:首次资助期限均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48个月。学位供读者将通过学年考核后方能继续享受下一年度奖学金资助。
(4)资助内容:荷兰政府提供奖学金总额为16,113欧元/人。国家留学基金按规定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流程
序号 | 时间 | 具体内容 |
1 | 3月10日前 | 通过荷方NUFFIC机构申请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
2 | 3月10-15日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国家公派留学申请 |
3 | 4-5月 | 中荷双方组织评审确定奖学金资格 |
4 | 8-9月 | 办理国家公派留学签证、机票等派出手续 |
5 | 根据荷兰高校意见,最迟2023年1月1日 | 赴荷兰 |
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联系人:张梦迪;电话:010-66093931;邮箱:ouyafei2@csc.edu.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座13层(邮编:100044)
备注:
本年度有出国(境)计划以及已经出国(境)的在校在籍学生(不含已毕业升学至国(境)外大学的学生)在学生网上事务大厅办理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审批备案程序。
如有疑问请联系法学院国际化办公室胡老师、陈老师。
联系方式:027-88386279
邮箱:lawschool_zuel@163.com
项目具体介绍详见:http://www.chisa.edu.cn/rmtserve/syxx/202203/t20220303_681847.html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际化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