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接到多个招生咨询投诉电话,反映社会上有些机构和个人混淆视听,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名义或者合作单位名义设立高级研修班招生机构,建立招生网站,印发虚假招生简章,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此类行为给广大学员及家长造成极大混乱和误导,严重影响了我院高级研修班的正常招生和教学。为正视听,我院严正声明:
一、我院未与社会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高级研修班招生与教学合作,任何通过非我院指定工作人员报名的学员我院一律不予承认、不予接收。
二、我院目前仅开设有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方向高级研修班,其它专业方向高级研修班均与我院无关。
三、我院在招生宣传过程中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学习费用全部由学员交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指定账户,由学校财务部出具正式发票。
四、我院仅在学校南湖校区文治楼法学院503办公室设立招生点,未设立任何其他招生点。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常年招生咨询地点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治楼503室,联系电话027-88386071,联系人:周老师、柴老师。
五、对社会上以我院名义进行违规违法招生、教学的办学机构和个人,我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学员及家长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招生(举报)电话:027-88386071。
官方宣传(报名)渠道如下:
法学院官网:http://law.zuel.edu.cn/2022/0308/c3752a292581/page.htm
公众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律师与公证学院
特此声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