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虚拟教研室”启动仪式暨2022年第一次教研交流会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22-05-12浏览次数:2289

通讯员(金子欣 程璇 邹欣宜)57日上午,教育部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民法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虚拟教研室启动仪式暨2022年第一次教研交流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顺利举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仁山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等九所高校的数十位专家参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教务部部长李志生教授主持开幕式。

刘仁山副校长对与会者致以热烈欢迎和诚挚问候,并对交流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刘仁山副校长通过“五个落实”“四个明确”阐释了民法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虚拟教研室建设的具体要求,一是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二是要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三是要落实怀进鹏部长指出的“双一流建设要紧紧抓住人才培养的牛鼻子”等重要讲话精神;四是要落实全国高教处长会会议精神;五是要落实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相关文件精神。他同时强调,虚拟教研室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立德树人、协作共享、分类探索的建设宗旨和原则;明确建设目标,在探索信息化时代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基础上,打造一支高水平教学团队;要明确建设任务,重视教学研究,形成新型教学组织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明确虚拟教研室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力争成为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的典范。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致辞。于飞教授总结了各法学院校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的开展情况,充分肯定了鉴定式案例教学取得的成绩。他认为以请求权基础方法为根、以鉴定式题材为结构的鉴定式案例研习具有重要的法学教育意义和强大的生命力,能够促进学生从法律学习者过渡到真正的法律适用者,形成系统性的知识结构框架,提高知识检索的能力。针对鉴定式虚拟教研室的建设,他强调要立足全国,统一案例库,统一教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系统梳理了我院案例研习课程的历史,指出身处互联网时代,应利用互联网技术打破物理壁垒,突破时空限制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教育思想和方法的融合,虚拟教研室建设正是顺应这一趋势的重要探索。他表示我院将大力支持虚拟教研室的建设,集中优势资源力量,健全虚拟教研室的运行机制。陈柏峰院长表示在鉴定式案例教学过程中兄弟院校已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应借助虚拟教研室的平台,继续开创合作交流的新局面,取得新成绩,在教育部首批试点单位的建设当中,办出应有的特色,形成典范。



主题发言与教研研讨环节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昊教授主持,围绕“虚拟教研室建设介绍及构想”展开交流。

虚拟教研室带头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家勇教授首先对参与教研室建设的各位专家表示感谢。他指出民法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的推广离不开教师队伍的建设,要充分利用虚拟教研室这一长期有效的平台进行广泛交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研师资队伍。张家勇教授在虚拟教研室建设上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案例库建设,可以考虑差别化的案例资源共享,保证相当数量的案例供教学备选;二是案例教学标准的把握,在各校不同的案例教学方式中选取建立模版型的教学方式向全国推广;三是虚拟教研室的板块化与教研活动的常态化构想,例如就案例涉及的理论问题以及与案例研习相关的话题开展线上讨论,形成相对统一的观点在教学中推广。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教授指出可以将虚拟教研室建设成为全国民法案例研习课程教学研究的交流平台,利用平台交流解决鉴定式案例教学过程中的具体疑难问题,形成较为统一的教学组织规范。他进一步建议,也可将虚拟教研室建设成为学生的线上交流平台,向学生提供案例以及案例学习方法的指导。

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贺剑介绍了北大案例研习教学的特点,并就虚拟教研室的设计提出两方面建议:一方面,在案例教学的标准化上,除教学使用的案例进行标准化外,还应考虑鉴定式案例研习讲授方式标准化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除虚拟教研外,还可以考虑开设虚拟课堂。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教授从“共用共建共享和共赢”的理念、法条分析模板、课程将来发展三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思考与见解。在理念上,建设虚拟教研室的同时也要注重提升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在实践过程中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两种途径,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最终实现思维方式与研习方法的统一;在分析模板上,要完善对于法条间关系的分析模板,从核心条款出发,逐步进行扩展,从而形成对法条的统一的理解与认识;在课程发展上,共享式的线上授课很可能成为将来的发展方向,因此可以将虚拟教研室逐步过渡到虚拟课堂。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黄家镇教授以西南政法大学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新的探索为主题作主旨发言,他认为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开展必须加强师资及助教队伍建设,借助虚拟教研室平台推动案例的收集和编写工作,同时他也结合本校的教学实践经验,强调了培育学生批判式研读案例能力的重要性。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竹首先介绍了川大案例课程的设置,从引入经典案例、类案检索工作、将经典案例打造为虚拟仿真课程等方面对虚拟教研室建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百晓锋教授建议统筹安排线上与线下鉴定式案例教学,这一过程中案例设计要尽量尊重处于争议中的事实,并纳入实务中的真实案例,进而培养学生系统把握民法体系的能力;他还提出加强与实务界的交流与沟通,在满足学生兴趣的同时也满足律师群体对于鉴定式案例教学的诉求,这对促进教学与实务的有效衔接也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吴香香教授以请求权基础的识别为例,从微观视角切入,指出线上与线下课程共同面临着对基本问题分歧的现实问题,强调了对基本问题达成共识的重要性,她也对基础性问题的统一化、共享化、模板化分享了自己的见解。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姚明斌副教授围绕学习方法与教学模式的关系、案例教学与基础课程的关系、教育学原理的理论研究和教学组织的关系三对关系展开论述,强调要明确虚拟教研室的定位,将案例教学和基础课原理的补充相结合,促进现阶段工作教研室化、虚拟化,以实现教学研究和教学组织相协调。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严城老师分享了借助网络平台处理大量作业的方法。他认为商法案例相较于民法案例更加难以达成共识,但推动构建共识的基础性工作确有必要,同时应当有效化解学生训练强度和教师实践投入间的紧张关系,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解放教师时间,在促进学生知识消化的同时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大创老师从资源不足问题的解决方案、理论课与案例课的配合模式、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规模推广的去德国化工作、以及非请求权的诉请纳入鉴定式案例分析的框架作出了系统说明。



在自由发言环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俊副教授进行发言。他指出案例的设计既要注重与基础知识配套,也要有适当的展开和延伸。针对老师的教学工作,他认为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思维导图十分重要,老师要及时和助教进行沟通,注意细节控制方式,并借助平台落实案例教学目的,对案例进行细节化展开。

李金镂老师在发言中着重分享了自己对于鉴定式案例教学的认识,针对实验班的设置问题,她指出法学本科教育不可缺乏案例研习的课程任务。



张家勇教授总结回应了虚拟教研室的定位问题,并就教学模式标准化、案例库的建设以及教学资源分享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主题发言与教研研讨环节在热烈的学术探讨氛围中落下帷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系主任陈晓敏副教授主持闭幕式。



在总结发言环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助理徐涤宇教授展望了民法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虚拟教研室的建设,并提出了期许。



李昊教授指出,要就案例中考点的理解和每一个考点下的解题结构达成共识,通过理论课和案例课的配合、题库的建设完善以及模块化的教学使得虚拟教研室的教学经验与模式形成辐射效应,产生辐射带动作用。



至此,“民法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虚拟教研室”启动仪式暨2022年第一次教研交流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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