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拟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10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资格审查
(一)工作要求
1.根据学校规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毕业(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后,方可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2.根据学校规定,博士研究生除满足以上毕业条件外,同时需达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10号)第十条相应的学术科研要求,具体细则见附件1:《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代表性学术成果认定办法(试行)》。
3.拟毕业学生未达到以上第2点和第3点要求,需填写承诺书(附件5)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学位论文审核环节。
(二)材料提交
1.博士研究生需要提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2)、审查表中所填报的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期刊复印只需复印自己那篇文章,书刊需要封面、版权页和目录)。未达到毕业资格要求者还需附带提交《承诺书》(附件6)。
博士研究生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装文件袋或文件夹并署名)交于文治楼507办公室。《审查表》及《承诺书》的电子版以姓名学号命名发送至邮箱774737950@qq.com
2.硕士研究生需要提交:
《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
硕士研究生以专业班级为单位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以专业班级命名发送至邮箱774737950@qq.com,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提前毕业资格审查
提前完成全部培养目标,成绩优异、学术科研成果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或半年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达到相关文件(附件1)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要求,可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4),将此表(一式三份)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9月20日前交于文治楼507办公室。
三、延期手续办理
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超过六年的博士研究生须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6),将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交于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延期毕业申请手续,延期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2日。
附件:1.相关制度文件(含代表性学术成果认定办法)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学生用表)
3.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学生用表)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5.拟毕业研究生承诺书
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延期申请表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