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日本神户大学春季交换生报名通知

发布者:曾怡然发布时间:2022-10-09浏览次数:1424

根据神户大学法学研究科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签订的学生交流实施细则,现将选派部分优秀在校生于2023年春季赴日本神户大学进行交流学习。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简介

1、交换学校:日本神户大学;

2、交换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3、交换人数:3/年;

4、选拔对象:法学院、外语学院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5、相关费用:赴日本神户大学的同学将减免学费,赴交换/交流地的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手续费、签证费等自理;

6、特别说明:若选拔通过的学生中有1名交流期限为半年,则增加1个交流期限为半年的名额。

(二)基本要求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交换学校所在地生活、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2、学习成绩优秀,日语二级及以上同学优先考虑;

3、具备承担赴日生活费用的经济能力。

(三)校内申请流程

  1、材料提交

法学院学生将个人简历、成绩单、外语证明材料通过邮箱lawschool_zuel@163.com发给胡老师,邮件以神户大学+姓名+专业年级的形式命名(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联系胡老师,电话:027-88386279);

外国语学院学生将个人简历、成绩单、外语证明材料通过邮箱709964771@qq.com发给吴老师,邮件以神户大学+姓名+专业年级的形式命名;

  2、报名截止时间:

20221012(周三)12点(北京时间);

  3、面试时间地点:

凡材料提交成功的同学可直接于20221013(周四)下午3点,文波楼501日语系办公室参加面试。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者面试当天请携带上报名材料(个人简历、一学年成绩单(一年级研究生请出具大四成绩单)、外语证明材料如日语等级考试通过证书等)原件;

2、所有面试者面试后请在面试地点等待通知,自行离开面试地点造成面试结果无法传达至本人的作弃权处理。

(五)其他说明

最终录取的学生必须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事务大厅”进行“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审批备案”。

 

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日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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