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召开“法学院第六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4浏览次数:681

法学院各工会小组: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法学院第五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委员会委员,四年届期已满。经法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第六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两代会”)。大会召开之前,将对法学院第五届“两代会”代表进行换届选举,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机构

为使会议的筹备工作顺利进行,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法学院第六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工作机构。筹备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张学平

副组长:陈柏峰  简基松  黄玉烨

 员:王广辉  李司铎  李            巢容华  褚晶晶  江登琴

办公室主任:李司铎(兼)

办公室成员:司志莲     瞿玉杰

二、会议内容与程序

(一)会议内容

1、听取法学院本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工会工作报告;

2、选举法学院第六届教代会和工会委员会委员。

(二)会议程序

严格按工会章程并参照校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程序进行。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法学院第六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拟定于20221229日举行,会期半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代表条件及代表的产生

(一)院“两代会”代表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4、关心和支持学校及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有全局观念。

5、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事,能及时、正确地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6、一般要求在2025年前能任满一届。

(二)院“两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1、以法学院工会下设的10个工会小组为单位,按在册教职工人数的20%比例,通过选举产生。其中,选举单位应注意考虑民主党派、无党派及女教工代表比例。各单位代表名额分配见附表。

2、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工会小组的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4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3、根据学校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二级单位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一般应选为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规定,由各选举单位经过选举产生。

五、院“两代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及产生的办法

(一)“两代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全局观念,能坚持原则;

2、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组织能力较强。

3、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廉政自律,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年限要求:能任满一届(2022年—2025年)。

(二)“两代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法学院新一届教代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委员会委员拟由11人组成。具体产生办法为:各工会小组根据两代会委员条件,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两名院教代会委员候选人(本工会小组人选不得超过1人)和一名院工会委员候选人。法学院党委根据基层推荐情况,由法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13位同志为“两委”委员候选人,最后由大会差额选举产生11名新一届“两委”委员。

六、其他事项与要求

1、召开法学院第六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我院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工会小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严肃认真地组织“两代会”代表选举及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各单位选举出的“两代会”代表名单及推荐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须于1223下班通过oa送至学院“两代会”筹备工作办公室瞿玉杰老师处

2、“两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由筹备小组负责。筹备小组及办公室有关人员要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确保我院第六届“两代会”顺利召开。

3、“两代会”其他未尽事宜,由院党委或“两会”筹备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doc



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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