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共青团工作 “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

发布者:朱亚男发布时间:2023-03-24浏览次数:6770

法学院各年级、团支部、学生组织:

2022-2023学年,在校党委、院党委及上级团委的正确指导下,我院各团学组织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团的十八大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组织改革,积极发挥团学组织协同育人作用,着力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特别是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强化思想引领、服务青年需求等方面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以优异成绩喜迎团的十九大,现决定开展法学院2022—2023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为配合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1.模范专(兼)职团干(教师、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共青团员

4.优秀志愿者

5.优秀运动员

6.优秀辩手

7.十佳志愿者

8.红旗团支部

9.最美团支书

二、奖项说明

   (一)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见《法学院“五四”综合表彰评选办法》(附件一)与“评选细则及申报表”(附件二)。

模范专(兼)职团干(教师、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志愿者”“最美团支书”由各年级组织支部根据名额进行评选,最后由年级确定最终人选并按要求进行相关报送。名额分配见下表:

根据各支部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日常工作考核情况以及各年级奖项评选、推荐情况,将对各年级名额分配进行适当调整。

“红旗支部团”“十佳志愿者”由有意申报的组织与个人按规定自行准备材料按照规定申报。

(二)注意事项:

学院奖项评选工作由院团委统筹实施,由各年级和有关学生组织辅助进行。

1)奖项评选工作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评比工作按照校团委《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及《法学院“五四”综合表彰评选办法》(附件一)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严格遵守评比标准。

3)校级奖项不可兼得,院级“模范团干”与“优秀学生干部”奖项不可兼得;同一奖项,校级、院级不可兼得。

三、材料报送

相关材料要求参看附件及详细评选办法。各项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一律退回,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方式

1.“模范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最美团支书”在支部、年级评选公示完毕后,由年级负责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并以“年级+校级/院级五四表彰”为邮件名及文件名,在328日(周二)中午1200前汇总打包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

备注:校级、院级奖项须分别打包;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成绩单与个人奖项汇总表(附件三)。

2.“优秀志愿者”在支部、年级评选公示完毕后,由年级负责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并以“年级+校级/院级五四表彰”为邮件名及文件名,在328日(周二)中午1200前汇总打包发送至法学院志愿者协会邮箱:ZUEL_FZXBGS@163.com

备注:校级、院级奖项须分别打包;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个人事迹说明、志愿服务图片与评定汇总表。

3.“十佳志愿者”的申报材料须由有意申报者以“十佳志愿者-姓名”为邮件名及文件名,在328日(周二)中午1200前汇总打包发送至法学院志愿者协会邮箱:ZUEL_FZXBGS@163.com

备注:申报材料包括报名表、个人事迹说明、志愿服务图片与报名统计表。

4.“红旗团支部”的申报材料须由有意申报者以“红旗团支部-支部名称”为邮件名及文件名,在328日(周二)中午1200前汇总打包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

5.“优秀运动员”的申报材料须由有意申报者以“优秀运动员-姓名”为邮件名及文件名,在328日(周二)中午1200前汇总打包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

6.“优秀辩手”的申报材料须由有意申报者以“优秀辩手-姓名”为邮件名及文件名,根据思辩学园(法学院辩论队)的相关要求,汇总打包发送至思辩学园(法学院辩论队)邮箱:Zuellawdebate@163.com

备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申报汇总表及相关材料。

(二)报送要求

1.格式要求:

报送材料使用Word排版,正文部分使用仿宋GB_2312字体,三号,行距为固定值23磅。活动照片控制在10张以内,图片须有相关注释,且须为原版不压缩图片。评选办法另有规定的以评选办法为准。

2.字数要求:

个人奖项书面申请材料不多于1500字,红旗团支部书面申请材料不多于2000字。相关证明材料应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酌情添加附件,评选办法另有规定的以评选办法为准。

(三)其他事项

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报送至院团委后,院团委将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视情况组织答辩工作,最终择优推送10个团支部至校团委参加评选。

注:“红旗团支部”“最美团支书”奖项21级均以分流前团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

四、工作要求

1.正确领导,认真落实

今年校团委对部分评优表彰细则进行了修订,对评优有关工作进行了重新部署(见附件)。各年级、各有关单位需认真贯彻落实评优工作的项目说明、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进行报送、积极组织开展评优工作、严肃对待评优评奖工作,并就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向学院团委进行汇报。

2.规范程序,接受监督

各年级、各有关单位要以民主集中制为评优工作的指导原则,遵循优中选优的评选方针,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深入考察评选对象的各项条件,积极进行评选公示,切实保障工作质量。为提高评优工作的公平性和公开性,此次评优工作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在评比过程中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请将书面举报材料提交至院团委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或直接向相关负责人进行举报,一经核实,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联系人:肖姿乐 13853392140

   吕婧冉 18327175015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法学院“五四”综合表彰评选办法.pdf

附件二:评选细则及申报表.zip

附件三:2022-2023学年五四表彰个人奖项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