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在校党委、院党委及上级团委的正确指导下,我院各团学组织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团的十八大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组织改革,积极发挥团学组织协同育人作用,着力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特别是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强化思想引领、服务青年需求等方面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根据《法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共青团工作 “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要求,按照各类奖项评选办法(标准),经相关单位和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综合评审,院团委现对拟推荐至校团委参评的组织和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如对名单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院团委反映。公示期结束后,院团委将将上述公示集体、个人的材料汇总报送至校团委,最终评选结果请关注校团委官方网站。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日—4月3日
联系人:
肖姿乐 13853392140
吕婧冉 18327175051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O二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