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法学院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在民商法学、法制史和宪法与行政法学等九个二级学科均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同时也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拥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社会治理法学、欧洲学:比较法与欧洲法等10个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30余个研究方向。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民商法重点学科;在已拥有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经济法学等多个部省级重点学科的前提下,2008年,法学学科获得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殊荣。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分别获得湖北省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称号;此外,法学学科在全国“211工程”院校三期重点项目的申报上以全优的成绩获得广泛认同,并于2017年9月,法学学科成功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2018年我校知识产权中心申报获批国家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2022年1月,法学学科入选第二轮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一、项目名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法律实务能力提升培训班
二、项目性质
培训班在性质上属非学历(学位)教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学历教育的结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
培训班面向社会全体在职人员招生,如公检法司、监察委、仲裁委、公证处、律师、法务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或对法律感兴趣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四、项目周期
(一) 授课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
(二) 授课时间:一年,每月集中两天【周六、周日】授课,每个月结束一门课程的学习任务。
五、项目内容
(一)课程设置
拟开设12门课程,共384学时。具体课程安排如下:
1、法律英语与国际视野
2、“依法治国”方针指引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
3、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解读
4、百年红色法制史
5、宪法学之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依宪治国”
6、刑法学原理与实务
7、民法总论在法律实践中的理论引导作用
8、物权法实践理念
9、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理念和实务
10、结合侵权案件实务的侵权法学理解与适用
11、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婚姻家庭继承新规的理解与适用
12、新形势下商业纠纷案件中商法应用实务
(二)教学管理
建立学员联系微信群,配备班主任,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师资授课。
六、办学形式
培训班采取“线上”和“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以“线下”(南湖校区)面授为主,或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
七、收费标准
培训费:12000元/人;包括学校管理费、教师授课费、教学场地费、证书费等(学员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为鼓励行业单位推荐成建制规模的学员班级,调动有意向报名学员的积极性,特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同单位内,5-10人组团报名,培训费按11000元/人收取;
同单位内,10人以上组团报名,培训费按10000元/人收取。
学员在接到法学院报名审核通过的电话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将培训费汇款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指定账户,由学校财务部出具正式发票。
八、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且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学历教育的结业证书。
九、报名方式
(一)以邮件形式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到学院指定邮箱,文件以本人姓名命名。
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电子版,以上所有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习,费用不退。
(三)项目简介仅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培训学院官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南大法律培训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平台转载,必须注明原载链接。培训班未与校外机构合作,任何通过第三方机构或者非官方渠道报名的学员,学院一律不承认、不接收。
十、项目规模
报名人数满50人即安排开课。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7-88386071,88387503
联系人:周老师(159****1710微信同号)
李老师(134****7192微信同号)
刘老师(187****9521微信同号)
报名邮箱:zncdlz501@sina.com
办公地点: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治楼503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