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梁 司阳)4月13日上午,“企业法务履职能力及企业合规管理新态势”专题讲座在文添楼310教室顺利举行,讲座分为4月6号上午、4月13号上午两个半场。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林思贵律师受邀担任主讲人,讲座由经济法学系副主任吴京辉副教授主持,经济法学系罗伟恒老师、张梁老师与谈,经济法学系、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研究生60余人到场学习。
讲座上半场,林思贵律师首先以企业法务工作中的“一个框”、“一张网”、“一条链”为切入点,介绍了企业法务工作的现状和整体要求,并围绕法务工作中的工作目标、工作价值、工作内容以及思维方式等方面,对企业法务工作的基本理念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林思贵律师以案例形式对企业法务工作的工作体系重点进行讲解,通过国内外以及大中小法务概念等的区别比较,为企业法务的业务体系结构做准确定义,并以大型国企和重点行业民营企业法务的机构设置、队伍建设以及总法律顾问制度等的设计为例对企业法务的组织体系进行了拆解,最后从内外法律资源管理、管理模式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入手,具体讲授法务工作的管理体系。
讲座下半场,林思贵律师重点讲解了企业合规管理的新概念、新态势和新实践三个主要问题。首先,林思贵律师通过分析“合规”与“风险”两个概念和解读近年大型企业重大风险案例,指出当今世界正在步入“乌卡时代”(VUCA),合规对于企业不光是保证自身安全的需要,更是对企业自身竞争力的提升。随后林思贵律师从“依法治国政策落实”、“国际化的要求”、“互联网的传播”、“反腐败的推动”以及“政府监管加强”等五个方面深刻剖析了企业合规的新态势。最后,林思贵律师以新时期国企合规管理的九个要求出发,重点提出企业合规上升到公司战略层面的重要性,更要从形式合规进化为实质合规,通过四体协同等新工作方式建立起国企在国内国际不同环境中的合规体系。
在与谈环节中,罗伟恒老师围绕讲座内容,从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他认为,一方面,现阶段法学教育更多注重于具体实践案例中适用法律,而法务工作以及企业合规更多从事前角度去防范风险的发生,这不仅需要具备完备的法律知识,更需要具备管理能力以及所在领域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企业合规是在做出构成免责事由的规定,其不仅仅是一项单独的业务,更需要进行一个体系化的处理。
张梁老师分享了对本次讲座学习的三点心得体会。他谈到,企业合规不光涉及刑事合规,还涉及民事、行政等多方面,具有多元化属性;企业合规工作不仅需要法律思维,更需要管理思维,高效的企业合规应当积极嵌入到公司的治理结构与管理流程中来;企业合规不仅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希望通过讲座吸引更多学子加入到该问题的研究和实践当中去。
吴京辉副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她指出,林思贵律师的企业合规问题讲座与法学课堂教育相辅相成,引导同学们将法律思维转化到管理思维中去,真正做到带学生“出门”,为学生“开窗”,将日常学习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同时,林思贵律师讲授逻辑清晰,从总体认识到基本理念再到最终体系,内容十分丰富,希望同学们讲座后多多思考,积极做好成果转化工作。
最后,吴京辉副教授再次对林思贵律师的到来表示了衷心感谢,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