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7浏览次数:7709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附件2),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31号)(附件33.13.2)文件的相关规定、《关于开展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附件4)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附件5)的相关规定,我院将开展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为了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免资格的审核、推免指标的分配及推免名单的确定。法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我院学生推免资格审核、综合考核以及候选人的确定。

二、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我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查,以学生历年学习成绩为考察重点,同时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核。我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答辩过程全程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予推荐。

三、推免生名额将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确定。学院先计算学生加权平均成绩、科研、艺体及社会实践总分,并进行排序。

四、推免生的推荐条件及程序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我院在不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我院推免实施细则开展本次推免工作。

五、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教学〔200614号)第十四条第七款“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的规定,我院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生不再有单列指标,将纳入综合考核指标。

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厅〔20153号)(附件6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31号)(附件3.1文件规定,学生应征入伍且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可享受文件规定的奖励加分政策。

七、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31号)(附件3.2文件规定,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学科竞赛,作品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且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可享受文件规定的奖励加分政策。

八、母语为非汉语的民族学生(含汉考民)推免加分事宜由学工部和学院酌情综合评定,报校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

九、凡申报特殊学术专长加分的学生,参照学院推免实施细则中关于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的相关规定。

十、高考语种为小语种的学生,其语言考试分数标准认定问题由学校专项工作小组进行认定。(附件7

十一、申报研究生支教团也走学院申报程序,并统一进行审核。《关于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预通知》见网页链接:

https://tw.zuel.edu.cn/2023/0825/c4353a341109/page.htm

十二、有关课程成绩计算的相关说明:

(一)成绩计算范围为第一至第六学期所有已修课程;

(二)成绩计算方式为所有已修课程的初次考试成绩(包括排名、专业主干课、英语、数学类课程);

(三)课程成绩计算可四舍五入;

(四)大学英语课程计算为大学英语(一)(二)(三)三门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五)奖励加分分为学院加分和额外奖励加分两个部分。学院加分部分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细则审核认定,最高不超过25分。额外奖励加分部分由学校负责审核认定,退役大学生加分由人民武装部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奖励加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审核认定,最高不超过40分;参加A类竞赛获奖加分由团委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学科竞赛奖励加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审核认定,最高分不超过30分。

十三、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825---8281700前,提交报名材料。学生将推免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纸质材料,提交至文治楼304办公室(26日和27日收材料时间830-11301430-1730),现场签订《推免资格申请诚信承诺书》,同时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奖励认定信息录入表》(附件11)电子版,发至fxytzz2020@163.com邮箱。8281700后不接收补交材料。

注意:填写附件11时“奖励类别”填写参考学院实施细则(附件5),分为竞赛类(法律事务技能竞赛、科研类竞赛、志愿服务类项目竞赛、外语类竞赛)、学术论文类、荣誉表彰类、奖学金类,大家按照要求填写。

提交材料内容及装订要求: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附件8910)、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于一张A4纸上,可添加水印)、申报材料原件、申报材料复印件,特殊学术专长加分还需提交3名教授联名推荐信原件及学生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材料应以牛皮纸档案袋封装,在牛皮纸档案袋封面填写报名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粘贴材料原件目录,目录内容与顺序应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需与原件顺序一致,用燕尾夹夹好成册。

材料原件排列顺序: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大学1-6学期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公开发表的论文及其他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奖励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排列顺序应当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中“奖励情况”填写顺序一致。

(二)829---94日,审核材料及排名。

(三)95---7日,推免生名单公示。

(四)97日,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教务部。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docx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docx.docx

附件3、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pdf.pdf

附件3.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奖励加分实施细则(试行).docx.docx

附件3.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学科竞赛奖励加分实施细则(试行).docx.docx

附件4、关于开展2024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docx

附件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doc.doc

附件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考小语种学生推免资格申请表.docx.docx

附件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xls.xls

附件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殊学术专长加分申请审批表.docx.docx

附件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额外奖励加分审批表.xlsx.xlsx

附件1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奖励认定信息录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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