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团中央《2023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指引》、团省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校团委《关于开展2023年新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我院实际,经个人自愿申请、团支部初步审核、学院团委考察等相关程序,我院团委拟确定常淏芃等44位同学为入团积极分子。
现将法学院2023年新发展团员工作结果于文治楼三层公示区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对拟确定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院团委反映情况。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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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