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院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实行代表作评价制度(2-3项),采取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选。
二、答辩程序:
1、答辩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30,参加评审答辩的学生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并抽签。
2、答辩地点:文治楼五楼会议室。
3、答辩程序:申请者通过现场答辩(每人限时3分钟内,答辩陈述的内容为:自我介绍,陈述自己符合的参评条件,围绕符合条件的代表成果陈述自己的科研情况。)
4、评审结果公示。
法学院研究生培育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