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大学(University of Macau,简称“澳大”)成立于1981年,是澳门一所国际化的公立综合性大学。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澳门大学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思维和国际竞争力的富有创造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毕业生。
澳门大学法学院2024年度秋季学期交换项目已开放选拔,现将项目选拔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法学专业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二、选拔名额
本科生2名、研究生2名。
三、交换时间
2024年8月-12月,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秋季);
三、选拔条件
(一)申请人须学习成绩优异,品行良好,遵守外事纪律,并具备较高英语能力,能证明自己有能力胜任全英文授课课程的学习;
(二)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创新精神。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申请人须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本年度在校在籍学生在出国(境)前必须在学生事务大厅办理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审批备案程序。部分同学可能会受影响延期毕业,请提前妥善安排各项学习、实习、毕业、择业等一系列问题。
(四)被正式录取的交换生不得无故放弃交流,应按照获批的学习计划开展交换学习,如因不可归责于本人的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应提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由个人退出产生的已付费用及一切后果,且同一学历阶段期间将不得再次申请我院交换生项目、我校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等。若正式录取之后出现随意放弃等不诚信行为,学院将有权取消其本科或研究生期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本科生还将取消研究生免试直升资格。同意参加面试视为知晓并同意本条款。
(五)被正式录取的交换生在国(境)外院校学习期间需遵守当地法律和学校制度。
四、费用情况
(一)交换期间,交换生按照我校学费收费标准向我校缴纳学费,交换生无需缴纳澳门大学学费。
(二)交换生自理往返交通费、在澳门大学学习期间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证件费、书籍费等以及其它属于个人支出的费用
五、报名时间
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2月28日(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8日下午北京时间17:30)。
六、选拔流程
(一)报名材料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境)外校(院)际交流项目报名表(附件1);
2.中英文个人简历各不超过一页(无固定格式);
3.成绩单(中文版和英文版),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学校教务部、研究生院开具并盖章;
4.Personal Statement;
5.托福、雅思、英语六级等考试有效成绩单复印件,托福成绩90分以上或雅思6.5分以上或英语六级550分以上;
6.交换学校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电子版请以压缩包的形式于2024年2月28日下午17:30前发送到学院国际化办公室邮箱lawschool_zuel@163.com。
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发现不实,将取消以后所有交流的申请资格;申请文件不完整者,视为无效申请。
(二)学院遴选
1.学院将统一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入面试程序。通过初审的学生届时将纸质版一式三份于面试前提交至法学院国际化办公室(文治楼608)。面试具体时间将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最终正式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
2.学院将组织相关专业教师组成遴选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确定推荐人员并公示。
3.学院根据遴选公示结果向澳门大学法学院推荐项目候选人,最终录取结果由澳门大学法学院决定。
4.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完成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业,并在回国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一份纸质版交流报告(附件2),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附电子照片3-5张,照片必须带有交流学校的标志或者在交流学校学习的场景。
5.所有入选学生需经我院正式提名推荐,请同学们勿私自盲目联系国(境)外高校负责人报名。
※联系人:
法学院:国际化办公室胡老师
联系方式:027-88386279
邮箱:lawschool_zuel@163.com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境)外校(院)际交流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境)外校(院)际交流项目交流报告.doc
附件3:UMFLL INFO Sheet 2024-2025 (Exchange Programme).pdf
附件4:UM-FLL Learning Agreement_Incoming Exchange.pdf
附件5:University Almanac_2425.pdf
附件6:Appendix_Courses Offer_20242025_Sem1.pdf
法学院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