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星仙发布时间:2024-10-16浏览次数:2202

各年级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各暑假社会实践队:

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我院分团委结合校团委工作部署要求,现决定开展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对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进行奖项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实践成果;

2.优秀实践队;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二、奖项申报

(一)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法学院各暑假社会实践校级、院级队伍;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1)、《2024年暑假“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2),申报队伍须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维普查重报告、实践照片及视频)。

(二)优秀实践队

1.申报主体:法学院各暑假社会实践校级、院级队伍;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1)、《2024年暑假“优秀实践队”申报表》(附件3),申报队伍须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维普查重报告、实践照片及视频)。

(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各暑假社会实践队队员(每队仅可推荐一名队员)或个人;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1)、《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4);申报个人须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维普查重报告、实践照片及视频)。

三、注意事项

(一)“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社会实践

组别一和组别三由我院分团委对申报“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校级、院级实践队伍及个人统一进行初评,组别二须自行将表彰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由校团委进行表彰评审。

(二)专项社会实践

校级专项社会实践具体报送要求详见各专项指导单位后续通知。

四、报送要求

1.各奖项申报需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报送至我院分团委进行初评,电子版须在1017日(周四)14: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申报奖项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人班级”),纸质版须在1017日(周四)1500—1800间报送至文治楼515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汇总表只需上交电子版)

2.各奖项申报者需自行对申报材料(成果申报表)使用维普查重系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凡奖项申报材料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15%(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的,取消评优资格;电子版查重报告须提交原文对照报告,纸质版提交简洁报告即可。

3.申报“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项奖项,需在电子版材料中另附2张本人实践照片或线上调研证明,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1M

4.上述奖项分为校级奖项与院级奖项,此次申报视为同时申报校级奖项与院级奖项,若在校团委审核后获得校级奖项则不可兼得院级奖项。


联系人:

钟老师027-88386902

黄辰宇 13349880501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1016日

  附件1: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暑假“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doc

  附件3:2024年暑假“优秀实践队”申报表.doc

  附件4: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