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本科生:
学校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文件要求,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审工作通知》,并明确注明学校不再重启奖学金志愿填报,学生奖学金志愿已恢复初填志愿状态(辅导员移除的学生均已恢复)。学院根据学校追加的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在系统中重新测算,评选出王文君等66名同学获国家奖学金,朱泽慧等95名同学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刘金旺等146名同学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张菁钰等291名同学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刘宇希等411名同学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方陈樱琪等58名同学获科研创新奖学金,尚芮汀等58名同学获社会工作奖学金,郭勤羽等58名同学获社会实践奖学金,张怀元等58名同学获文体佳绩奖学金,李晨希等1名同学获海信奖学金,陆梅瑜等1名同学获紫光励学金,董杰等5名同学获九州通教育基金本科生奖学金。
公示期为:11月8日—11月10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电话:027-88386016,办公地点:文治616。
特此公示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