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7浏览次数:2135

各学院:

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会于201148日在武汉发起成立。基金会宗旨是促进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发展和繁荣、传承法学精神、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服务社会。为帮助学习成绩优秀、品德良好、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校法学实际发展情况,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国家治理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

二、奖项设置

(一)吴汉东法学教育学生奖励基金

(二)吴汉东法学教育学生励志基金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综合素质突出;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从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二)学生奖励基金

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2024年“学生奖励基金”是奖励品学兼优并具有领导潜能的优秀学生。本科生学年平均成绩在88分(含88分)以上、研究生综合成绩考评占前10%者均可申报。在法学领域内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法学论文;参加法学类学科竞赛,成绩优异;在全国或省市级相关法学类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三)学生励志基金

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2024年“学生励志基金”奖励踏实认真,吃苦耐劳,品学兼优,具有榜样作用,积极参加勤工俭学,生活俭朴,成绩优秀,家庭情况较为困难的学生,旨在助困。要求本科生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研究生综合成绩考评占前30%,并获得学校贫困等级认定。

四、评选办法

(一)2024年度“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设立“学生奖励基金”,共计评选奖励20人,每人奖金3000元;

2024年度“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设立“学生励志基金”,共计评选奖励20人,每人奖金3000元;

(二)本基金会按照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基金会评审的程序共计选出40人进行奖励;

(三)奖励名额及学院推荐名额均根据人数按比例分配:

奖项

学生奖励基金(20人)

学生励志基金(20人)

学院

本科生

研究生

本科生

研究生

法学院

9

4

9

4

刑事司法学院

3

1

3

1

知识产权学院

--

1

--

1

国家治理学院

--

1

--

1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

1

--

1

五、推荐申报要求

(一)申报“学生奖励基金”者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吴汉东法学教育学生奖励基金”申请表》(见附件一)电子版(含申请人电子版2寸登记照片1张)、纸质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所获荣誉等)的纸质版复印件;

申报“学生励志基金”者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吴汉东法学教育学生励志基金”申请表》(见附件二)电子版(含申请人电子版2寸登记照片1张)、纸质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的纸质版复印件。所有纸质版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必须确保真实可靠。

(二)各学院按照本通知确定学院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公示。

(三)各学院请将申请表、评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三)、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20241212日(周四)下午1400-1600报送至文治楼302办公室,将电子版材料及评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三,申请材料中不包含汇总表则视为报名无效)于20241212日(周四)2400发送至法学院学生会秘书处工作邮箱:zuelfxymsc@126.com,法学院相关申请材料以团总支为单位报送,其他要求同上,超过报名时间、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视为报名无效。

(四)最终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日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钟老师、李老师88386902

孙瑞13176818361



附件一: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会学生奖励基金申请表.doc

附件二: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会学生励志基金申请表.docx

附件三: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奖励项目汇总表.xls

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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